中国电信集团海南省电信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审批两项智能网业务资费的函》(海南电信函(2000)21号)收悉。
为了满足用户对电信业务的多层次需求,你公司建成省内智能网平台,开展多种智能电话业务。经研究,对你公司经营的智能网181、电话广告业务资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智能网业务资费标准
1、181业务:语音制作费、业务使用费、通信费标准见附件;
2、电话广告业务:语音制作费、业务使用费、通信费标准见附件;
二、以上业务资费标准从下文之日起试行一年,试行期满报我厅核定正式价格。
附:181业务资费标准表、电话广告业务资费标准表
附件:
181业务资费标准表
费用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
语音制作费 300元/次 业务用户
业务使用费 1-5天,每天300元;第6天起,每天250元. 业务用户
通信费 主叫计费方式 市话通话费0.22元/三分钟 主叫用户
主叫免费方式 录音方式:10000次以内:0.20元/次; 业务用户
10000次以上:0.18元/次.
主持人方式:500元/小时
注:业务用户是指申请使用181业务功能的企业事业单位等;主叫用户是指通过拨打181业务特定号码参与活动的电话用户。
电话广告业务资费标准表
费用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
语音制作费 300元/次 业务用户
广告费 起始价:2000元/5000分钟以内,超出部分0.10元/分钟 业务用户
通信费 参照国内智能网'800业务'通信费标准 业务用户
注:业务用户是指申请使用电话广告业务功能的广告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