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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新密市新郑市和中牟县污染环境问题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4年上半年,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地方环境形势严峻,出现了污染反弹现象,尤其是淮河流域的双洎河和贾鲁河水质污染反弹比较严重。前一段,在国家和省组织的有关环保工作检查中,发现新密市、新郑市和中牟县存在一些环境污染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新密市小造纸厂(企业)普遍存在偷排污水、污泥问题,造成双洎河水质连续超标,我市因此在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封现场会议上受到严厉批评。该市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中,措施不力,工作不实,弄虚作假。对新改扩建设项目放松管理,造成一批新建项目不执行“三同时”,甚至存在一些企业违法建设,造成很坏的影响。
  新郑市由于对污水处理厂监管不力,造成污水时常超标排放,污水处理厂甚至擅自闲置污染防治设施,向双洎河直接排放污水,此事被国家环保总局检查人员在暗访时发现,不仅在《中国环境报》上公开曝光,还在6月22日全国淮河流域整治违法排污企业通报会上受到点名批评。7月1日,该市辖区内平庄水库又发生死鱼事件,上述两件事分别被《大河报》和《中国环境报》头版曝光。
  中牟县银沙纸业有限公司2003年就被国家和省、市环保部门3次发现超标排污,今年又3次被国家和省环保部门检查发现,并在全国淮河流域整治违法排污企业通报会上受到了国家环保总局的批评。
  上述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于所在县(市)人民政府及其环保部门重视不够,监管不严,执法不到位所致。6月30日,省环保局致函郑州市人民政府要求从严查处。这不仅损害了省会郑州的形象,也影响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各项工作。为此,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新密市、新郑市、中牟县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上述三县(市)人民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迅速将问题处理到位,将处理结果报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局;市监察局负责督促检查落实上述县(市)人民政府对以上事件处理情况,并将监察结果及时报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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