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山东省德州市物价局关于平原师范学校初中部收费标准的批复
平原师范学校:
你校《关于平原师范学校初中部收费标准的请示报告》收悉。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你校与北大附中联合办学的实际情况,经研究,批复如下:
初中学杂费每生每期1500元(包括住宿费、水电费、文印费、卫生治安费等),课本费、初褥费、校服费、生活费自理。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卫生IX项目的通知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
»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物价委员会关于同意变更领事认证代办收费执收单位的函复
»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湖北红莲湖旅游度假区的通知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湖北省对外经济贸易实业集团公司的通知
»
福建省粮食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计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建省物价委员会、福建省技术监督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