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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发展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市南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发展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268号)转发给你局,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发展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二00二年四月四日  国税函?2002?268号)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山东、广东、海南、江苏、浙江、四川、贵州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大连、青岛、宁波、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现对深圳发展银行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明确如下:
一、深圳发展银行所属分支机构,在2002年底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规定,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深圳发展银行所属分支机构,按年度应纳所得税额的60%比例就地预交,广州分行、上海分行按年度应纳所得税额的15%比例就地预交。
三、深圳发展银行应将深圳特区内业务与特区外业务分别核算,分别按规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深圳发展银行所属分支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机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所在地国税局的管理和检查。
附件:深圳发展银行所属分支机构名单
  序号     分支机构                所在地
   1      总行营业部            深南中路5047号
   2      人民桥支行            宝安南路45号
   3      上步支行             深南中路3013号
   4      广州分行             广州市环市东路420
   5      海口分行             海口市金龙路22号
   6      珠海支行             香洲区紫荆路18号
   7      佛山支行             佛山市祖庙路1号A座
   8      上海分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351号
   9      杭州分行             杭州市庆春路36号三瑞大厦
  10      宁波支行             宁波市江东北路138号
  序号     分支机构                所在地
  11      温州支行             温州市人民东路国信大厦
  12      北京分行             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
  13      大连分行             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路130号
  14      重庆分行             重庆市渝中区学田湾正街1号
  15      南京分行             中山北路28号江苏商厦
  16      天津分行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0号
  17      济南分行             济南市
  18      青岛分行             青岛市
  19      成都分行             成都市
  20      贵阳分行             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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