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城建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潍建公[2002]49号《关于公交车实行车载IC卡自动收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IC卡每张收取工本费20元。对乘客购卡或充值后提出退卡要求的,公司应随时办理,卡中余额全部退还持卡人,IC卡工本费按每年2元折旧后由公司收回(IC卡完整无损,不影响二次使用;使用超过五年以上的IC卡归持卡人所有)。公交公司在办理退卡业务时每次收取手续费3元。
二、在现有一元一票制的16、20、23、25、30、32、56共七条线路上发行A、B两种卡。A卡票价为0.9元/人次(成人卡);B卡票价为0.8元/人次(学生卡)。
三、在现有多票制的1、2、3、5、22、36六条线路上实施IC卡乘车,全程票价1元/人次。
四、以上十三条线路实施IC卡,要实行自愿的原则,对使用现金购票的乘客原票价不变。
五、IC卡充值金额每次最低为20元,多充不限。
六、乘客丢失IC卡,公交公司帮其找回原卡的,收取每卡5元的手续费。
七、IC卡实施时间为二00二年十月一日。
八、你公司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实行明码标价,并及时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汇报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