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
根据《关于转发市科委(大连市软件开发生产企业、软件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大政办发[2000]58号)和《转发〈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大国税发[2000]24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已经市科委认定的我市第一批适用计算机软件开发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名单下发给你们,对上述企业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按大国税发[2000]24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名单内企业应尽快到大连市信息产业局产业管理处补办软件企业认定手续,领取认定证书。
附件:第一批适用计算机软件开发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名单(18户)
序号 企业名称
1 大连东大士通软件有限公司
2 大连圣达计算机发展有限公司
3 大连高新园区渔航电脑有限公司
4 大连康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5 大连文华电子有限公司
6 大连现代高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7 大连华信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8 大连博涵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9 大连远东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10 东大诺基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11 大连海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2 大连同洲电脑有限责任公司
13 大连中联电脑有限公司
14 大连华鞍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
15 大连博菲特软件有限公司
16 大连光洋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17 大连中联计算机工程有限公司
18 大连恒基电子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