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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重庆葛兰素威康制药有限公司必可酮气雾剂等产品纳入市管药品价格通知

万州、黔江开发区物价局、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市高新开发区物价办、市卫生局、市医药管理局、市中医管理局:
  根据重庆葛兰素威康制药有限公司“关于更改产品价格管理方式的申请”(重葛司[1999]009号),经研究,同意从即日起,将重庆葛兰素威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必可酮气雾剂(二丙酸倍氯米松)、喘乐宁气雾剂(沙丁胺醇碱)、伯克纳气雾剂(二丙酸倍氯米松)纳入市管药品价格管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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