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06)114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救灾责任制;加强灾害性天气及汛情、水情的预测预报工作;狠抓防洪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充分做好防汛抗洪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二OO六年七月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我省目前已全面进入汛期,暴雨洪水随时都可能发生。根据全国8个气象中心对2006年全国汛期气候趋势预测结果,黄河中下游地区较常年降雨明显偏多,其范围涵盖我省绝大部分地区。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汛期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6)23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汛期灾害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救灾责任制
各市、各部门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的思想,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救灾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对领导不力、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要严肃防汛纪律,坚决服从各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度命令,切忌各行其是,政出多门。各级防汛、救灾、气象等部门要加强值班工作,保证信息畅通。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不得出现脱岗现象。发生突发性灾害事件,要及时组织处理并按照规定迅速上报。
二、切实加强预测预报工作
各级气象、水文部门要严密监视天气和汛情发展变化情况,加强灾害性天气及汛情、水情的预测分析和会商,不断提高预报精确性,做到提前预警,及早预报;对局部地区强降雨等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和重大汛情要及时预测发展趋势,做到滚动预报,并将预报结果报各级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相关部门,为防洪指挥调度和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搞好群防群测,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
三、狠抓防洪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各市、各部门要组织力量,对城镇、学校、厂矿、重要工程设施和易出险地段的防洪工作进行经常性巡回检查,针对薄弱环节,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要加强对主要河道重点堤段、病险水库和在建工程的安全检查,要把各类病险水库尤其是中小型水库作为重中之重,落实责任,加强监测,及时排除各类隐患和险情。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河道、水库的科学调度,充分发挥水库、堤防、蓄滞洪区等防洪工程作用,确保主要河道防洪安全和水库安全度汛。要进一步完善防洪预案和人员安全转移措施,发生超标准洪水首先确保群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要切实加强对山洪灾害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检查巡视,落实人员转移安置、抢险救灾等各项措施。对处于危险区域的人员要坚决提前安排转移,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努力减少财产损失。
四、充分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各项准备工作
各市、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各类防洪预案和调度运用计划,细化各项防汛措施,增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防汛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要落实专业抢险队伍和群防队伍,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实战演练,确保在紧急时刻能够拉得出、顶得上、抢得住;要加强军民联防,及时向部队通报情况,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抗洪抢险中的突击队和骨干作用。要按照国家颁布的标准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储备,保障重点防洪地区、重要防洪工程和受灾地区的需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