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教育部已批复同意我市在重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渝州教育学院合并基础上建立渝西学院,同时撤销原两所学校的建制;同意在涪陵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涪陵教育学院合并基础上建立涪陵师范学院,同时撤销原两所学校的建制。目前,两所学校已按新的建制进行招生及教学工作。
请你们按照新组建两所本科院校的有关要求,协助学校进一步完善办学及相关手续,加强对学校的管理,着眼于长远建设,使学校尽快适应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努力培养出更多、更高素质人才。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