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进一步分析各类资本在我国保险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和影响,我会决定对各保险机构的资本构成、股东结构、中外资资本及其地区属性等情况进行调查。现就调查表(表样见附件)的填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点
调查表采集2005年末、2004年末及2003年末的数据。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各公司应于2006年4月5日前,将填报完毕的调查表通过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数据采集-文件上传-其他文件”上传方式报我会统计信息部,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tjzdc@circ.gov.cn。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保险机构资本构成情况调查表
公司名称: 单位:万元
时间 资本 核心资本 附属资本
实收资本(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次级债 占比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小计
金额 占核心资本之比 金额 占核心资本之比 金额 占核心资本之比 金额 占核心资本之比 金额 占附属资本之比 金额 占附属资本之比
2005年末
2004年末
2003年末
注:1、资本指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
2、外国保险公司在华分公司的营运资金在“实收资本(股本)”栏填列。
表二:保险机构股东情况调查表
公司名称: 年 单位:万元
名称 国别 性质 所属行业 实收资本(股本) 股权占比
股东情况 第一大股东
第二大股东
第三大股东
第四大股东
第五大股东
第六大股东
第七大股东
第八大股东
第九大股东
第十大股东
其中:外资股东情况 第一大外资股东
第二大外资股东
第三大外资股东
第四大外资股东
第五大外资股东
注:1、按照股东年末所持股份比例降序填列,持股比例相同的股东,按照公司内部排名填列,股东不满10个,按实有数目填列,超过10个只填前10名,境外上市保险公司可不填因持股比例较小(如小于5%)而无法明确身份的公众股东;
2、“性质”根据股东性质,填列“国有”、“外资”、“其他”等;
3、“所属行业”根据股东所属行业,填列“保险业”、“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的分类标准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GB/T 4754-2002)》的大类填列;
4、“实收资本(股本)”填列公司实收资本(股本)中各股东持有的金额,与其股权占比相对应;
5、外国保险公司在华分公司的营运资金在“实收资本(股本)”栏填列;
6、本表分三张,按2005年末、2004年末、2003年末分别填列,并于表头处标明年份。
表三:
保险机构实收资本(股本)结构调查表
公司名称: 单位:万元
资本结构 项目 2005年末 2004年末 2003年末
期末值 较年初变动 期末值 较年初变动 期末值 较年初变动
中资 实收资本(股本)
占比
外资 实收资本(股本)
占比
注:1、外国保险公司在华分公司的营运资金在“实收资本(股本)”栏填列;
2、“外资”指股东注册地或资本真实来源地在境外(含港澳台);
3、境外上市保险公司中,因持股比例较小(如小于5%)而无法明确身份的公众股东,其股本计入“外资”;
4、“占比”为中外资实收资本(股本)占公司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重。
表四:
保险机构外资实收资本(股本)地区属性调查表
公司名称: 单位:万元(人民币)
地区属性 项目 2005年末 2004年末 2003年末
期末值 较年初变动(%) 期末值 较年初变动(%) 期末值 较年初变动(%)
美国 实收资本(股本)
占比
加拿大 实收资本(股本)
占比
日本 实收资本(股本)
占比
德国 实收资本(股本)
占比
英国 实收资本(股本)
占比
意大利 实收资本(股本)
占比
法国 实收资本(股本)
占比
荷兰 实收资本(股本)
占比
瑞士 实收资本(股本)
占比
香港 实收资本(股本)
占比
台湾 实收资本(股本)
占比
澳门 实收资本(股本)
占比
其他外资 实收资本(股本)
占比
注:1、地区属性按股东的注册地或资本真实来源地划分;
2、外国保险公司在华分公司的营运资金在“实收资本(股本)”栏填列;
3、境外上市保险公司中,因持股比例较小(如小于5%)而无法明确身份的公众股东,其股本的地区属性按上市地填列;
4、“占比”为各地区实收资本(股本)占公司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