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物价局、卫生局:
你们《关于江北区第一人民医院提高病床收费标准的请示》(江区价发(2002)40号)收悉。为了给住院患者提供一个较舒适的治疗环境,你区第一人民医院投资对住院大楼病房进行了改造和装修,配备和添制了新设备。根据你区第一人民医院实际,结合我市同类型病房收费标准,经研究,对第一人民医院改造后的病房床位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1.双人间(带卫生间) 每床日40.00元
2.四人间(产科、带卫生间) 每床日25.00元
3.五人间(带卫生间) 每床日20.00元
4.新生儿床位费 每床日10.00元
单人间的收费标准由医院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同时报我们备案。
以上收费标准及规定于2002年6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