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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西部大开发促进甘肃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金融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西部大开发促进甘肃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年四月十三日
  关于金融支持西部大开发促进甘肃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 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西部地区大开发战略,努力发挥货币政策作用,加强金融服务,及时为西部大开发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和甘肃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甘肃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1、加大再贷款投入力度。认真做好再贷款的使用和管理,扩大对中小金融机构,特别是城市商业银行再贷款,支持中小金融机构扩大经营规模,加大对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支持力度。增加对农村信用社再贷款,支持农村信用社调整信贷结构,增加农业贷款,促进农村经济大发展。
  2、积极开办票据再贴现业务。进一步扩大再贴现范围,选择资信情况好,具有票据业务基础的城乡信用社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积极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再贴现业务;对商业银行办理的资信情况好、产供销关系比较稳定的企业签发的商业承兑贴现票据试办再贴现业务,加快资金周转速度,增加信贷资金可用量,减轻企业债务链负担。
  3、充分发挥利率杠杆的调控作用。认真执行个人住房贷款、优惠利率贷款、政策性银行贷款、国务院确定的512家国有大型企业贷款利率不上浮的规定,继续落实民族贸易、民族用品生产贷款实行优惠利率的政策和中长期贷款利率一年一定的政策,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甘肃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贷款利率尽量下浮或不上浮,支持企业加快发展。
  4、积极发挥中央银行的“窗口指导”作用。通过召开省内金融系统行长联席会、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和制定发布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形式,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改善金融服务,调整信贷结构,增加信贷投入。加强协调合作,支持和帮助金融机构解决业务经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发挥金融在支持经济发展中的整体合力。

  二、加大信贷投入,调整信贷结构,支持甘肃实施西部大开发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
  5、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落实国债建设项目配套贷款,优先支持有利于甘肃经济发展的重点铁路、公路、民航、电网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积极支持天然气发电、工业燃料用天然气工程、天然气化工、城市用气等项目建设,加大对发展有线电话、移动通讯和广播电视等信息基础设施的信贷投入,支持实现村村通电、通公路、通电视、通电话的目标。
  6、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以改善农牧业生产条件为主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以农田、水利、草场为重点加大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信贷投入,努力落实“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甘肃林业、森工专项贴息贷款、治沙专项贴息贷款、扶贫贴息贷款和农业综合开发贴息贷款等的额度,增加对绿化育苗、新苗试种等改造生态环境的专项贷款项目,确保全省荒山造林、退耕还林还草、封山育林育草目标的实现。加大对农牧业科技的投入,发展“两高一优”特色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7、加大优势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按照我省发展优势产业、特色经济和加强第一产业、提高第二产业、发展第三产业的思路,将新增贷款集中投向以开发我省资源为重点,发展具有甘肃特色的优势产业、重点行业、支柱产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继续大力支持已组建的20户企业集团。
  8、加大对经济结构调整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参与省属重点城市市政设施建设项目,逐步把地市州所在地和有条件的县城建成规模适度、功能完备、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中心。大力支持乡镇企业、地县工业和商贸业的发展,推动小城镇建设,加快全省城市化建设步伐。
  9、加大对科技教育的信贷支持力度。大力扶持科技教育产业的发展,提供包括存款、贷款、中间代理业务在内的各种金融服务,改善全省大专院校办学条件。大力推广助学贷款业务,支持培养西部开发的各类人才。积极为大专院校和工商企业联合开发新技术提供信贷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领域转化。简化贷款手续,加快投放速度,对向各大专院校承诺的贷款要及时到位,促进全省科技和教育事业的发展。
  10、进一步开拓消费信贷市场。积极发展和扩大消费信贷业务,逐步引导信贷资金向消费领域转移,提高消费信贷在全部贷款中的比重。加大个人消费信贷政策和办法的宣传力度,建立健全消费信贷机构,改进个人消费贷款审批办法,积极稳妥地推动消费信贷业务发展。支持开拓和发展农村消费市场,促进适销对路的农业生产资料和经济适用的日用工业品下乡,增加农村消费。
  11、积极支持企业扩大出口和利用外资。认真落实鼓励出口创汇的政策,放宽核销单的发放限制,简化手续,为企业出口创汇创造宽松的环境。在加强用汇真实性审核的前提下,简化企业吸引境外来华旅游、境外促销、科技洽谈、高新技术引进、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等用汇审核手续。积极支持企业到境外融资,放宽资本项下结汇的限制,放宽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质押项下人民币贷款的控制,适当放宽国际商贷项下的结汇限制。
  12、继续加大对国有企业的信贷投入。大力支持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积极参与和推动国有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对有市场、有效益生产所需的合理资金,按信贷原则予以支持,帮助企业扩大市场占有份额,增强参与国际竞争实力。积极组织银团贷款,按市场经济原则,促进经济联合,培育和发展企业集团。
  13、进一步做好“封闭贷款”的发放与管理工作。在确保资金封闭运行、安全归行的情况下,对有销路、有订单、有效益、讲信用的亏损企业及时足额发放“封闭贷款”,力争使“封闭贷款”在短期内有较大幅度增加,支持亏损企业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
  14、认真做好国有企业增资减债工作。认真落实国有企业增资减债的各项金融政策,会同经贸委做好煤炭、有色金属、核工业三个行业及部分矿山企业的破产工作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呆坏帐的核销工作。正确理解和执行国家债转股政策,减轻国有企业债务负担,支持企业轻装上阵,增强市场竞争力。
  15、大力支持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增加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先进装备制造的技术改造贷款投入,把生物工程、新医药、光机电一体、新材料、电子信息、核技术应用等方面,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企业,作为信贷投放的重点。支持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帮助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围绕增加品种、提高质量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装备,实现产业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提高经营效益。
  16、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政策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体系,引导中小企业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的导向调整结构,提高技术等级和产品科技含量。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产品、生产技术,及时予以贷款支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尽快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提高中企业信用程度,降低金融机构贷款风险。
  17、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能增加就业的非公有制企业,扶持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高且市场潜力大的企业发展。切实解决好非公有制企业“开户难、贷款难、结算难”的问题。鼓励非公有制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参与国有工业资产重组,支持具有一定实力的非公有制企业兼并、收购、租赁或承包经营国有中小型企业。
  18、进一步加强信贷扶贫工作。把支持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与扶贫攻坚结合起来,有计划、有重点地支持农村专业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退耕还林还草和利用荒山荒坡种草植树,大力发展林果业、畜牧业,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发展农村经济。大力发展小额信贷业务,充分发挥小额信贷独特有效的信贷扶贫功能,促进全省扶贫攻坚任务和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逐步完善甘肃金融市场体系,加快资本市场发展步伐
  19、继续推进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加快建立现代金融企业管理制度,健全科学决策机制、监督制约机制和内部激励机制,加快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经营管理机制,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和内控水平。提高银行经营的科技含量,把先进的技术装备同银行的金融创新结合起来,以优质、新颖的服务创建名牌,树立商业银行的新形象。
  20、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体系。积极争取全国性或区域性商业银行在甘肃设立分支机构;争取引进外资银行、保险机构;在对城乡信用社进行整顿规范的基础上进行调整重组,提高中小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配合国有企业战略调整和积极发展大型企业集团的要求,支持组建相应的财务公司;进一步发展金融租赁公司和商业性保险公司;开拓和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在中小企业不良资产处置中的作用。推动银行、保险、证券同业公会等金融自律性组织的建立。
  21、发展和完善货币市场。进一步规范同业拆借市场,允许有条件的券商进入银行拆借市场和债券回购市场,以及通过股票质押向银行贷款融资。做好农村信用联社进入全国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工作。大力发展票据市场,选择并重点支持一批资信情况良好、产供销关系稳定的企业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支持企业扩大票据融资。
  22、培育和发展资本市场。认真研究和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和具体措施,通过金融手段积极支持企业运用股票、债券进行直接融资。通过资产重组,按照西部大开发总体部署和国家产业政策,培育一批符合上市公司条件的后备企业,成熟一个,推荐一个,不断增加直接融资的渠道;积极争取1一2家企业发行B股和境外上市。充分利用现有上市公司资源,鼓励和支持已上市公司发展高科技产业和成长性产业,发展壮大上市公司的规模和实力;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兼并、资产重组等措施,实现资产的优化配置,提高资产效益。根据《证券法》的要求,对省内的证券兼营机构实行整顿重组、增资扩股,争取设立一家适应证券市场和西部大开发需要的综合类证券公司。进一步加大企业债券的发行力度,选择一些重点建设项目发行建设债券;积极推行BOT项目融资形式。积极研究,创造条件,设立西部开发投资基金,为促进西部大开发、大发展创造条件。

  四、切实改进金融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甘肃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23、进一步拓宽新的筹资渠道和范围。大力开拓为企业改造、居民投资提供结算、清算、代收、代付、托管和咨询等方面的中介服务,加大延伸服务、延时服务推广力度。积极推行和完善客户经理制,不断推进综合性零售业务稳步发展,通过网上银行、自助银行、电话银行和公司理财、个人理财等一系列新的金融品种的开发,扩大经营业务规模,增强资金实力,缓解全省经济发展对资金需求的矛盾。
  24、改善结算服务,加速社会资金周转。逐步推行支付密码在储蓄与对公存款业务中的使用,实现各行全省系统内储蓄存款、对公存款通存通兑和省内跨系统存款通存通兑目标。提高票据抵用率及资金利用率,减少结算资金占用。继续推行商业汇票、银行本票与国内信用证结算,为社会各界提供安全、便利、可靠的银行结算服务。
  25、积极推进金卡工程建设。加快兰州市金卡工程网络建设步伐,完成与全国银行卡信息中心的联接,实现市区及省际间POS消费与ATM取款跨行、跨省区的目标。组织推动各地市州所在地金卡工程网络的建设工作,努力将网络延伸至县城与大的集镇,充分发挥金卡工程网络高效、便捷、方便大众消费的积极作用。

  五、大力发展保险在甘肃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中的保障服务功能
  26、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医疗保险和各种养老保险业务的开展,加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保险保障。继续加大教育系列保险工作力度,支持和促进我省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加强住房系列保险业务服务,促进住房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做好民航、铁路、公路、旅馆业的保险保障服务工作,为开发我省旅游资源搞好配套服务。
  27、强化保险对经济建设的保障服务功能。把银行的信贷支持与保险的保障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的保险服务,争取使每个项目都能获得相应的保险保障。当前要注意办好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企业财产保险、森林火灾保险以及各类责任保险和信用保险等业务,为加快招商引资,扶持陇货精品,改善生态环境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创造条件。
  28、进一步做好保险理赔工作。通过高效、快捷、细致的服务体现保险的补偿职能,适时推出一些深化、细致保险服务的新措施,提高结案速度,方便保户索赔,充分发挥保险在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中的保障服务作用。

  六、加强金融债权管理和金融监管,确保银行信贷资产安全
  29、依法维护金融债权。正确处理支持经济发展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在积极支持企业改制工作的同时,严厉打击各种逃废银行债务和保险欺诈行为,定期对企业改制中逃废债务情况进行通报,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企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黑名单。进一步加大金融法制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金融法律意识,维护正常的社会信用关系。
  30、强化金融监管。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手段,加大依法监管力度,提高金融机构自身防范风险的能力。继续整顿金融秩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明政纪法纪,严厉查处各种金融违法违规问题,把金融风险控制到最低限度,为甘肃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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