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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医药)管理局关于召开全国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工作座谈会的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01年会议计划,经国务院领导同意,拟于8月初召开“全国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工作座谈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和负责体制改革工作的部门负责人以及副省级城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二、会议主要内容
  座谈交流各地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和遇到的主要问题,研究探讨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药品监督管理执法水平的措施。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市县药品监管机构组建中的做法和建议,要突出重点,深入调查,分析解剖,找准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设想。
  (二)上报材料要实事求是,力戒泛泛议论。介绍体改工作进展情况,要有具体的做法步骤;谈困难和问题要有具体的数据分析;提建议要有具体措施和思路。
  (三)各省级药监局请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主要做法以及对下一步工作的建议(书面材料)于7月10日前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各省级药监局报送的材料的质量进行通报。
  联 系 人:高翔 申晨
  联系电话:010-68343696 010-68337664
  传 真:010-68313344-1553 010-68310909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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