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食品产业发展,扩大市场消费,我部定于2006年11月10日至13日在浙江省宁波市举办“2006中国食品博览会”(以下简称食博会)。为切实加强对食博会的管理和指导,做好展览会的招商招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办好食博会的重要意义
举办食博会有利于扩大消费,引导和支持食品及相关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作为商务部重点培育的精品展会,本届食博会将围绕促进食品生产、提高食品质量、扩大食品销售、增加食品出口和确保食品安全,充分展示我国食品和相关产业的发展水平,大力宣传食品企业形象,促进国内外企业交流、贸易洽谈、扩大合作,进一步推进食品消费安全与行业健康发展。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举办食博会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协调,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协助做好招商招展等相关工作,保障食博会顺利举办。
二、加强组织指导,积极组织企业参展
为保证本届食博会的专业水准和行业代表性,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指导,根据本地区食品行业的特点和展位分配表(附件2)的安排,广泛发动和积极组织食品产业链的各类企业参展参会,同时做好报名企业及产品的质量把关,更多地组织本地具有代表性的知名企业参加,确保参展企业质量和水平,扩大展会的规模和影响力。有条件的地区还要积极组织当地有实力的采购商参会洽谈采购。
为提高食博会筹备工作效率,主、承办单位都确定了专门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请各地及时衔接沟通。
(一)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
联系人:赵 涛 杨宝京
电 话:010-85226546 85226501
传 真:010-65135992
(二)宁波市人民政府(宁波市贸易局)
联系人:吴俊伦 林云秀
电 话:0574-87342236 87345735
传 真:0574-87362509 87360320
(三)中国商业联合会(会展部)
联系人:王柯毅 赵 捷
电 话:010-66094541 68517302
传 真:010-66094562
2006年6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