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省经贸委《关于在中小企业中实施信用代码制度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在中小企业中实施信用代码制度,是我省加快中小企业发展,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工作。关于在中小企业中实施信用代码制度的意见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意见》(甘政发[2001]61号)和国家经贸委等10部委《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经贸中小企业[2001]368号)精神,为改变我省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条块分割、难以形成合力的现状,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整体功能和作用,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水平,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由信用问题引发的各种矛盾和困难,现就我省中小企业中实施信用代码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信用代码制度的目的
实施中小企业信用代码制度是为了建立反映中小企业基本信用情况的市场机制,指导中小企业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控制中小企业信用风险,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基础。其主要目的是:
(一)规范中小企业各种信用活动,增强信用意识,指导中小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制度,提高信用水平,从根本上解决融资难、贷款难、担保难、销售难等问题,降低融资和生产交易成本,增强市场开拓能力,提高整体盈利水平。
(二)规范社会各方面对中小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增强管理手段,加强宏观调控能力,改善社会信用环境,有效地防范金融信贷、社会融资、商业信用等方面的风险。
(三)整顿社会信用环境,打击拖欠帐款、恶意逃债欠债、制假贩假、逃废银行债务和逃税偷税等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二、信用代码制度的内容
(一)基本构成
信用代码由阿拉伯数字和英文字母组成共19位,排列顺序如下:(附表略)
信用代码说明:
①省别号(第1-2位)表明企业所在省份,我省中小企业一律填写62。
②地、市、州别号(第3-4位)表明企业所在地、市、州。
③县、市、区别号(第5-6位)表明企业所在县、市、区。
④信用别号(第7位)C代表英文(credit)信用一词的开头字母。
⑤企业信用代码登记时间号(第8-15位)表示给企业正式颁发信用代码的时间。
用公元年号表示,如2000年8月2日,则填写20000802。
⑥企业信用代码登记序号(第16-17位)表示颁发企业信用代码当天的登记顺序号。
⑦产业分类顺序号(第18位),按一、二、三产业分类,1代表第一产业,2代表第二产业,3代表第三产业。
⑧校验码(第19位)。
(二)具体内容
企业信用代码包含以下内容:
1.企业概况。主要包括企业名称,企业地址,企业法人单位代码和企业注册时间;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企业开户银行和企业贷款证号码;企业税务登记号;企业所处产业及企业规模;主要产品及质量等级,企业销售收入及销售市场,经济性质和组织形式;企业主要股东实际投资额及股权比例,包括主要股东名称,实际投资额和股权比例等。
2.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
(1)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年龄、籍贯、性别、学历或接受专业培训情况、住址、身份证号、个人信用卡号码。
(2)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品行、能力、资金、条件、抵押担保情况;以往付款记录、收入、债务与开销,婚姻状况、处于分期付款的资产情况。
3.企业基本信用状况。包括企业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状况,企业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企业偿还债务记录,还贷情况,赊购还贷情况,企业合同履约记录,企业其他不良信用情况。
三、实施信用代码的企业范围
(一)根据国家颁布的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划分标准,凡属于中型及小型企业均须申请中小企业信用代码。
(二)中小企业产业分类以企业产品在产业中集中度最高的产品确定。
1.第一产业:包括农、林、牧、副、渔业中的种植类、养殖类中小企业。
2.第二产业:包括工业(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煤气、水的生产以及供应业)和建筑业中的中小企业。
3.第三产业:包括运输、邮电通信、流通、餐饮等中小企业。
四、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
中小企业信用代码构成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包括公共数据库和专业数据库。
(一)公共数据库
公共数据库的数据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企业基本信用情况。即企业申请登记时提供的基本数据情况,内容包括企业概况、注册信息、财务报表、合同履约情况、银行开户情况、偿还债务记录、经营状况、产品介绍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基本信用情况。二是财政、金融、税务、工商、民政、质量监督、公安、外汇管理、海关等部门公开提供的有关企业信用方面的数据。三是资信评估机构公开提供的企业信用数据。
(二)专业数据库
专业数据库是指专业征信、评估机构对企业进行的信用调查、信用评价等方面的数据。专业数据库中各项数据的使用,由征信、评估机构向社会提供。
企业信用代码在数据库中实行终生制,每个企业对应一个信用代码。企业信用代码作为企业基本信用情况的标志。
公共数据库通过电子信息平台或文本方式面向社会开放,提供有偿服务。专业数据库由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和资信评价机构提供有偿服务。
五、信用代码的使用
企业从事以下活动时应提供信用代码:
(1)申请银行贷款;
(2)申请税收减免或土地等优惠政策;
(3)申请担保公司担保;
(4)签订经济合同时进行资信审查和经济合同鉴证;
(5)进行其他融资或其他信用交易活动。
六、企业信用代码申请、登记和内容变更工作程序
各级经贸委为主管机关,企业信用代码申请、登记和内容变更工作由各级经贸委负责组织实施。
(一)申请
现有企业向所在县主管机关提出申请。新开办的企业在办理完注册相关手续后向所在县主管机关提出申请。
1.填写信用代码申请表。
2.申请时提供以下要件:
①加盖登记机关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③贷款证、信用证复印件;
④进出口许可证复印件;
⑤产品质量等级证复印件;
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毕业证或接受培训所获证书复印件。
(二)初审
企业上报的基本信用资料由企业所在县主管机关会同当地财政、工商、税务、银行、质量监督局、公安等部门组织审查,审查合格后报送地、市、州主管机关。
(三)复审
地、市、州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复查合格后,将企业申请资料及证明文件复印件上报省主管机关。
(四)颁发信用代码卡
审查合格的企业由省主管机关颁发全省统一印制的信用代码卡。每卡对应一个企业信用代码,终生不变。
(五)内容更新
1.企业基本信用情况发生变更后,应在三个月之内向所在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
2.企业申请变更应填写变更登记表,说明变更情况和理由,并附相关的证明文件。
3.企业申请变更数据经初审、复审后,在送达之日起10日内由指定的管理机构输入到公共信息数据库,供社会使用。
4.通过网上申请变更的,应同时报送书面材料,变更时间以书面材料送达之日起计算。
(六)备案
1.公共数据库数据采用备份盘和书面材料形式保存。
2.公共数据库中的数据永久保存。
七、工作要求
(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中小企业信用代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周密部署,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各级主管机关和相关部门要指定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认真做好中小企业信用代码申请、审查、登记工作。
(二)现有中小企业申请登记时间从2002年1月开始。新建中小企业自登记注册起3个月之内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三)企业申请登记所提供的资料数据必须真实准确,经审查不真实、不准确的不予以登记,不颁发信用代码卡。登记后发现失真失实的,列入不良企业信用记录。
(四)本意见由省经贸委负责解释,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200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