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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济南市金融业统计分析体系的意见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及时了解、掌握我市金融业发展状况,大力推进济南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充分发挥金融对地方经济社会的推动作用,为市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确定建立济南市金融业统计分析体系。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计分析体系的主要内容
  市金融业统计分析体系由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两部分构成,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要求于每季度第1个月10日前将数据和情况传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金融办在各单位提供数据和情况的基础上,汇总编制季度报表,并形成季度分析报告,于每季度第1个月的下旬报送市政府。
  二、统计报表指标构成及提供单位
  (一)金融业经营指标。主要包括:存款、贷款、银行卡业务、保险业务、直接融资等(详见附件)。由市政府金融办商请人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保监局、省证监局、市保险业协会、中国银联济南分公司等单位提供。
  (二)金融业增加值指标。主要包括:金融业增加值,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金融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增加值等(详见附件)。由市统计局负责提供。
  (三)金融业税收指标。主要包括:金融业税收总额、金融业税收总额占全市税收总额的比重、金融业实现市以下级税收收入、金融业实现市以下级税收收入占全市市以下级税收收入的比重、金融业实现营业税、金融业实现企业所得税等(详见附件)。由市政府金融办与市地税局、国税局提供。
  (四)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指标。主要包括:银行机构及网点总数、保险业金融机构、证券业金融机构、金融业从业人员总数等(详见附件)。由市政府金融办商请省银监局、省证监局、省保监局、人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市保险业协会提供。
  三、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数据应准确、及时,分析报告要能够客观反映金融形势、发展状况及对全市经济发展的影响。
  (二)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定期召集季度金融情况与统计分析会议,进行季度金融数据和形势分析。
  (三)市政府金融办负责牵头做好联系和数据汇总、统计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并明确具体联络人员。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济南市金融业数据统计主要指标
  一、金融业经营指标
  1、存款
  (1)存款余额(本季数、同比增减、比年初增减);
  (2)企业单位存款(本季数、同比增减、比年初增减);
  (3)财政存款(本季数、同比增减、比年初增减);
  (4)储蓄存款(本季数、同比增减、比年初增减)。
  2、贷款
  (1)贷款余额(本季数、同比增减、比年初增减);
  (2)短期贷款(本季数、同比增减、比年初增减)
  ①工业贷款(本季数、同比增减、比年初增减);
  ②商业贷款(本季数、同比增减、比年初增减);
  ③农业贷款(本季数、同比增减、比年初增减);
  ④三资企业贷款(本季数、同比增减、比年初增减);
  ⑤私营企业及个体贷款(本季数、同比增减、比年初增减)。
  (3)中长期贷款(本季数、同比增减、比年初增减)
  ①基建贷款(本季数、同比增减、比年初增减);
  ②技术改造贷款(本季数、同比增减、比年初增减);
  ③个人消费贷款(本季数、同比增减、比年初增减)。
  (4)票据融资额(本季数、同比增减、比年初增减);
  (5)全市50家大企业贷款(本季数、同比增减、比年初增减);
  (6)房地产开发贷款(本季数、同比增减、比年初增减);
  (7)异地贷款(本季数、同比增减、比年初增减)。
  3、银行卡业务
  (1)发卡量(本季数、同比增减、比年初增减);
  (2)交易额(本季数、同比增减、比年初增减);
  (3)ATM机、POS机具数(本季数、同比增减、比年初增减);
  (4)特约商户数(本季数、同比增减、比年初增减)。
  4、保险业务
  (1)保费收入(本季数、本年合计、同比增减);
  (2)保险密度(本季数、同比增减);
  (3)保险深度(本季数、同比增减)。
  5、直接融资
  (1)股票融资(本季数、同比增减、比年初增减);
  (2)债券融资(本季数、同比增减、比年初增减);
  (3)其他。
  二、金融业增加值  1、金融业增加值(本季数、本年合计、同比增减);
  2、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本季数、同比增减);
  3、金融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本季数、同比增减);
  4、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增加值(本季数、本年合计、同比增减)。
  三、金融业税收
  1、金融业税收总额(本季数、本年合计、同比增减);
  2、金融业税收总额占全市税收总额的比重(本季数、同比增减);
  3、金融业实现市以下级税收收入(本季数、本年合计、同比增减);
  4、金融业实现市以下级税收收入占全市市以下级税收收入的比重(本季数、同比增减);
  5、金融业实现营业税(本季数、本年合计、同比增减);
  6、金融业实现企业所得税(本季数、本年合计、同比增减);
  四、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
  1、银行机构及网点总数(本季数、比年初增减)
  (1)政策性银行(本季数、比年初增减);
  (2)国有商业银行(本季数、比年初增减);
  (3)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本季数、比年初增减);
  (4)地方性银行(本季数、比年初增减)。
  2、保险业金融机构(本季数、比年初增减);
  3、证券业金融机构(本季数、比年初增减)
  (1)证券营业部(本季数、比年初增减);
  (2)期货经营机构(本季数、比年初增减)。
  4、金融业从业人员总数(年度数、比去年增减)
  (1)金融业从业人员占全市从业人员比重(年度数);
  (2)金融监管部门人员数(年度数、比去年增减);
  (3)银行业从业人数(年度数、比去年增减);
  (4)保险业从业人数(年度数、比去年增减);
  (5)证券期货业从业人数(年度数、比去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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