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顺利进行
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整个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大局,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做好本辖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各级发展改革(计划)、财政、审计、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工商行政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农业、粮食、金融、税务等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制定和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支持和帮助国有粮食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进程。
在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国办发(2003)96号)和省、市有关要求,规范改制程序,妥善处理好改革与社会稳定的关系、改革与粮食安全的关系、改革与农民增收的关系,从实际出发,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确保我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顺利完成。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O六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