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安徽省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与《国务院关于印发〈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通知》(国发[2001]12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安徽省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O年)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通知》(国发[2001]12号),进一步加强全省农业科技工作,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纲要》:
一、充分认识新的农业科技革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已进入新阶段。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农业科技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农业科技实力不断增强,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农业科技体系,为促进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当前,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已进入新阶段。农产品实现了从长期短缺到供求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农业发展由过去受资源约束转变为受资源和市场双重约束;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建立,全省农村总体上进入由温饱向小康迈进的阶段。但是,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仍存在着结构不合理,农产品质量水平较低,农产品加工转化不足,农业综合效率不高,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村生态环境有待改善等问题。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农业技术水平低造成的。面对世界新的农业科技迅猛发展的新形势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挑战,我们必须进一步转变观念,认真落实科教兴皖战略,把农业科技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大力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不断提高我省农业的整体技术水平,提高农业竞争力,实现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的跨越。
二、我省农业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
2、指导思想。以“加快发展、富民强省”为主题,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重点,围绕我省农产品流通、农产品品牌、农业产业化工程,大力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加速农业由主要注重数量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生态的转变,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我省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的历史性跨越。
3、发展目标。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缩小我省农业科技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差距,农业科技综合实力跃上一个新台阶。“十五”时期,基本完成农业科研体制和农技推广体制改革;改善农业科技基础条件,建成一批农业科技重点实验室、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业科技园区和农业科技示范场,大幅度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部分优势学科在国际国内学术界占有一席之地,个别领域居国内领先水平;解决一批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科技问题。
4、主要任务。未来十年我省农业科技发展的主要任务是:为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为增加农民收入提供可靠的技术服务,为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全面的技术保障,为提高我省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供坚实的技术基础。
三、“十五”时期重大农业科技工程
“十五”期间,全省农业科技工作要重点组织实施8项重大农业科技工程。
5、作物良种化与优质高效生产科技工程。调整育种方向,在重视高产的同时,加强品质育种和专门用途、特种用途品种的选育,加快有利于发挥我省各地比较优势的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坚持现代育种手段和常规育种手段相结合,以优质、高产、多抗、专用为目标,开展以水稻、小麦、油菜、棉花、西(甜)瓜等主要农作物为重点的新品种(组合)育种,每年推出5-10个农作物新品种(组合)。积极做好优良品种的引进、改良工作,力争主要农作物主栽品种更新一遍。加强地方优良种质资源的收集、整理、保护和开发利用。
加强主要农作物的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和种子基地建设,提高种子加工工艺水平,实现良种产业化经营。
注重作物良种、良法配套,完善作物高效、优质、高产生产综合技术体系。提升作物生产的整体水平和效益,建设布局区域化、生产基地化、技术规范化、服务社会化、经营产业化、管理科学化的作物高效、优质、高产、节本、安全生产示范区。
6、养殖业优质高效生产科技工程。以优质、高效、安全为目标,加速畜禽水产业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进程,形成布局合理的养殖产业带,使养殖业成为农业的支柱产业。
重点进行猪、牛、羊、家禽新品种(品系)引进和杂交优势利用,加快引进并研究冻精、胚胎分割、移植等良种繁殖技术。扩大特种畜禽、水产品品种引进与改良,加强地方名特优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建立健全良种繁育体系,实现畜禽良种产业化经营。
重点研究与推广主要畜禽、水产疫病的快速检测、控制和综合防治技术。开发诊断试剂盒、高效疫苗、新型兽药,加速产业化。建立无规定疫病养殖基地,为建设现代畜禽水产产业提供安全保障。
加强饲料与饲草基地建设,支持饲料作物品种选育开发,开展优质牧草引种、改良与利用,加快优质饲料系列开发与产业化经营。
加快养殖业区域化、专业化进程,建设各具特色的养殖业经济带。制定与推广不同的饲养规模及条件下,畜、禽、水产高效饲养技术规程,提高养殖水平。大力推广应用稻田养殖技术,重视特种动物养殖技术引进和推广。
7、农产品加工科技工程。面向国内外市场,依靠科技进步,使农产品加工业成为我省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到“十五”末,全省形成1-2个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一定影响、5-10个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的安徽名牌加工农产品,提高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占有率。
重点开展粮食、油料、饲料、果蔬、肉类、乳类、竹木等大宗农产品加工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注重加工设备及工艺的引进消化和研究开发。推进加工过程中副产品及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研究和推广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花卉、山野菜等保鲜贮运技术。
以创立高科技附加值品牌产品为方向,大力推进干果、茶叶、中成药等特色产品和系列化食品的研究开发。重视食物安全,重点开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开展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方法研究,推进其产业化。
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推进初级加工区域化,实行产业化经营。推进精深加工集约化,培育科技先导型现代加工企业,提高产品研发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改进工艺,提高效率,降低消耗,清洁生产,增强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
开展农业质量与标准知识宣传培训,积极推行国家、行业标准,抓紧研究制定一批符合安徽实际、能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重要技术规范。建立农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性监督管理。
8、资源环境与农业持续发展科技工程。以水土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为重点,因地制宜研究不同区域的生态农业技术模式,建设一批技术先进、资源节约、生产高效的生态农业示范区。加强生态脆弱区的综合治理、生态恢复和重建技术研究。开展不同区域中低产田改良综合技术、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技术和农村能源技术的研究。
针对我省不同区域水资源特点,加强节水农业综合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重点开展淮北平原与江淮丘陵地区水资源优化配置与联合调度技术研究,开展水稻与旱作物及棚室高效经济作物的节水灌溉、设备开发、旱作农业综合技术研究。在不同区域建立一批高效节水农业示范区。
实施生态林业工程构造技术研究,加强生态林、经济林、城市绿化林、竹藤、花卉等优质新品种选育、快繁技术和高效综合配套栽培技术研究。积极推广林业生态保护技术和林产资源开发利用技术。
加强我省农业气候灾变规律及对策研究,建立和推广以洪、涝、旱为主要对象的农业技术与工程技术相结合的综合防灾减灾技术体系。实施农业气候区划,合理开发、综合利用气候资源。加强农业气象科技研究,改善装备条件,提高中尺度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水平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
开展农林业重大病虫草害和牧渔业烈性传染病预测预报、防治技术的研究与推广,重点支持生物防治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推广,建立高效、安全、节本的综合防治技术体系及专家系统。
大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规模养殖畜禽粪便等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以及综合利用技术、设备的研究与推广。
9、农业高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工程。加速高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提高农业科技整体水平,改造传统农业。重点支持具有突破可能和广泛应用前景的农业高技术研究开发。培育农业高科技企业,加快农业高技术的产业化。
开展动植物基因工程研究及在新品种培育中的应用。建设布局合理的区域性种苗中心基地,推进农作物、中药材、名贵花卉脱毒与快速扩繁技术的产业化。强化离子束生物工程的农业应用研究。引进与推广牲畜超数排卵、胚胎分割与移植等繁育技术,建立产业化基地。开展农业微生物发酵技术研究,大力培育农业生物制品产业。
加快农业信息网络建设,大力发展农业信息服务业。建立智能化农业信息网络推广服务体系,使农业科技通过计算机网络进企入户。开发农业信息资源,建立农业资源、政策法规、科学技术和农产品产销信息数据库,建设农业和农村综合管理系统、信息服务系统、扶贫信息系统、防汛抗旱指挥信息系统等。发展农业信息服务组织,促进农业专家系统实用化。研究开发农业科技信息多媒体产品,促进远程教学。加强3S技术(即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和全球卫星定位系统技术)开发,发挥其在农业资源勘测、农业环境监测、农业气候区划、农作物变量施肥、产量预测、灾害预警等方面的作用。
提高农用工业科技水平。加强农用设施装备的引进和技术消化。研究与示范推广设施化种养业生产的微生态调控技术和高效种养技术规程。农用机械以系列化、通用化、标准化为方向,重点研究发展水田耕整、谷物精量播种、育苗移栽、施肥中耕、节水灌溉和农产品加工等机械。农机与农艺相结合,做好不同农区农机具选型配套工作,推广农机标准化作业。
密切追踪生物芯片、智能化设施、精准农业技术等农业高科技前沿,有选择地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及时跟进和进行二次开发,缩短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差距。
10、区域农业发展科技示范工程。根据全省不同区域生态经济特点和农业发展方向,合理整合科技资源,开发农业科技的研究、中试、开发和引进,解决区域性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
在不同农业区域重点扶持15-20个各具特色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和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场、科技示范户,重点开展成果引进、组装和应用转化,使其成为区域农业综合技术的成果转化基地和示范样板。培育和扶持一批区域性科技先导型农业企业,充分发挥科技优势和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因地制宜发展区域支柱产业和特色经济。
加强科技扶贫工作,针对不同贫困地区的资源特点和制约因素,提供实用技术和相关服务,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增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能力。
开展区域农业发展战略与模式、区域比较优势与农业发展规划、区域农业发展重大项目规划与论证等宏观研究,为区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11、农业科技能力建设工程。加强农业应用基础研究和基础建设工作,建设具有先进水平的农业科技基地,大幅度改善农业科技装备条件,增强我省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通过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加强农业应用基础研究,为农业应用技术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有选择地进行农业高科技前沿动态跟踪,适时进行跨越。
重视和加强农业生物种质资源搜集与保存、农业资源环境及气象灾害预警与监测、农业科技文献信息数据库等重要基础性工作。
加强重点农业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依托现有科研机构与高等院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完善省级重点实验室,争取其中1-2个进入国家级重点建设序列。建设一批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2、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以高等农业教育为骨干,调动各种农业教育力量,加速造就一支由农业科研人才、技术推广人才、科技企业家、科技管理人才和农民科技骨干组成的高素质的农业科技队伍。到“十五”末,全省重点造就100名省级学术带头人,1000名高级农业科技推广人才,100名农业科技企业家,农村“绿色证书”持有人数达到60万人。
采取积极的人才政策和措施,改变农业科技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年龄老化、知识陈旧问题。实行科技人员继续教育制度,不断进行知识更新。积极引进我省急需专业的高级农业科技人才。大力培养青年科技人才,对重点培养对象给予项目、经费和工作条件上的支持,帮助他们早日脱颖而出。农业科技人才培养要引入竞争机制。创造良好机制和政策环境,改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待遇,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
注重培养农业科技企业家。鼓励和支持农业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参与科技创新,努力造就一支懂科技、善管理的科技型企业家队伍,带动广大农民致富。
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素质。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培训体系,使农业科技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开展农业职业教育和“绿色证书”职业技能培训。采取农业广播学校、技术讲座、多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强农民科技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农业劳动者。在广大农村普及科学文化知识,营造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的良好氛围,加速农民知识化进程。
培养精干高效的农业科技管理队伍,提高农业科技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四、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
13、建立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面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优化农业科研机构布局。以现有农业科研机构与高等院校为依托,重点抓好省级农业科研院所建设,逐步建立一批国内先进的重点实验室,推进农业研究开发、农产品加工工程、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性检测中心等建设。按照市场经济要求,优化配置市级农科所的人力、物力、财力,为区域农业经济发展服务。县一级农科所,原则上转变为农技推广服务机构。
14、对农业科技机构进行分类改革。根据农业科技周期长、公益性和区域性强等特点,将农业科研机构分为三类,采取不同的支持方式进行改革。
基础性、公益性为主的农业科技机构。从事种质资源、遗传规律、病虫害灾变规律、环境与资源保护、区域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等农业基础性研究以及高新技术研究的机构,在优化结构、分流人员、转变机制的基础上,经省有关部门认定后,按非赢利性机构运行和管理,政府以项目和基地形式给予支持。这类机构中具有面向市场能力的部分,也要向科技企业转制,逐步与原单位分离。
具有面向市场能力的农业科技机构,逐步转制为科技企业或进入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转制后的农业科技机构仍可通过竞争方式承担政府的科技任务。
服务类农业科技机构。从事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专业培训、分析测试等服务类农业科技机构,可转为企业或进入企业,也可转为中介组织。
15、改革并完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改革,解决农业生产一线科技力量薄弱、部分推广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调动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农业技术推广。要运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建立符合我省省情的新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和推广机制。
实行推广队伍多元化。在稳定、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同时,培育发展农民、各类专业协会、企业技术推广与服务组织。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企业,鼓励农业科技人员领办、创办民营科技企业,建立专业人员、农民、企业家等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推广队伍。重点加强县、乡两级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开展对农技推广人员的资格认定,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农技推广队伍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85%。
实行推广行为社会化,政府扶持与市场引导相结合。社会效益显著的公益性、共性关键技术的推广与示范工作,主要由政府支持的推广机构完成,实行低价或免费政策。有市场前景的开发类技术,要鼓励和支持企业、农民去完成。
实行推广形式多样化。鼓励推广机构、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学会、企业及农民,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等多种形式,从事技术推广与服务工作。加快农业技术中介、咨询、信息服务机构的建设步伐。允许技术人员参与技术服务、转让、承包的效益分配。
16、推进农业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新的农业科技发展运行机制。改革科技立项与委托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科研任务招投标制,竞争立项,择优委托。重大科技项目实行首席专家制,科研课题实行课题组长负责制。
改革经费使用方式,在努力增加农业科技投入的同时,积极推行课题制,实行成本核算。
逐步推行并完善政府收购成果的管理办法。科技成果除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专利、奖励外,对社会效益显著、知识产权不易保护、确有推广应用价值的农业科技成果,逐步推行政府收购或补贴并组织推广。
改革农业科研机构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实行理事会决策制、科学技术委员会咨询制、职工代表大会监督制。
加强农村技术市场建设,完善农村技术市场体系。大力发展农业和农村科技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在科技信息、市场信息、人才信息等方面的传递指导作用。
改革现行人事管理制度,对科研机构人员全面实行聘用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科研院(所)长由单一任命制,改变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主管部门招聘和职工选举基础上的主管部门聘用、主管部门直接聘用和委任等制度。
推行岗位管理制度。科研院(所)和农技推广机构建立并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固定岗位和流动岗位相结合的用人制度,促进科技人员的合理流动。
改革职称评聘制度。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分离,任职资格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不与工资等待遇挂钩。科研机构可实行低职高聘、高职低聘,以聘代评等多种形式。
改革分配制度,建立与绩效挂钩的多种分配制度。搞活农业科技机构内部分配,允许农业开发性科技机构自主决定内部分配。实行“按岗定酬、按绩取酬”,允许技术专利和成果作为生产力要素参与分配,使科技人员的收入与其劳动价值和贡献基本相符。
加强农业科技管理部门自身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科技运行素质。
五、建立农业科技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体系
17、建立完善农业科技的政策法规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技进步法》、《
农业法》、《
农业技术推广法》、《
种子法》、《
森林法》、《
渔业法》、《
动物防疫法》、《
水法》、《安徽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等法规,将农业科技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改革现行科技成果评估制度、奖励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制定成果归属及权益制度、保密制度、技术合同制度以及知识产权所涉及的技术开发、市场开拓等各个环节的保护制度,明晰科技成果的产权关系,确立规范的农业科技成果有偿使用制度,允许和鼓励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和服务等形式参与二次分配。
18、建立政府投入为主导的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投入保障体系,从根本上改变农业科技投入严重不足状况。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力度,农业科技投入占农业GDP的比例,“十五”末要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政府投入主要用于农业科技发展的基础建设,重点支持基础性、公益性农业科技事业的发展。建立政府支持农业科技发展的新机制,通过“绿箱”政策等形式,增加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加强对农业的支持与保护。建立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专项资金,支持重大农业科技项目的研究和推广、重点农业科技基础建设和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农业重大工程项目,包括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农产品商品基地建设、水利工程、种子工程、菜篮子工程、农业产业化工程和科技扶贫工程等,要在工程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科技专项经费,用于与工程相关的科技工作,经费仍由工程管理部门管理。
吸引和鼓励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工商企业资金投入农业科技事业。大型农业企业、农业科技企业要将经营收入的3-5%用于农业科技研究与开发;农业企业从事技术创新的费用,可全额计入生产成本。社会力量资助非关联的农业科技机构和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新产品,其资助额可全额在其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加大金融、证券、税收、保险等对农业科技的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科技含量高的农产品加工、农业综合开发等的信贷支持;积极扶持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充分利用主权和二板市场、海外创业板等资本市场,筹集农业科技资金。对转制为企业的农业科技机构,自转制之日起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和科技开发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农业科研单位通过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5年内免征所得税;对直接用于农业科研、试验的进口仪器、设备,免征关税和增值税;对农业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逐步建立农业技术推广与产业化保险制度。积极利用外资促进农业科技发展。
19、切实加强农业科技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加大引进国内外先进实用的农业科学技术、科学方法和管理经验的力度,重点引进优良品种、先进栽培和养殖技术、农产品保鲜及深加工技术,做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工作。进一步扩大对外学术和人才交流,开展与国外有关机构在科技前沿领域的合作研究,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发展后劲。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吸引留学人员、旅居海外的农业科技人员到安徽创业,或以其它形式为安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0、加强对农业科技工作的领导,优化农业科技发展环境。各级政府要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农业科技合作与协调制度,大力促进农科教结合、产学研一体化。整合科技资源,对农业科技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分工合作,通力攻关。加强对农业科技园区的引导和支持。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把农业科技放在突出位置,在项目、经费、人才等方面向农业科技倾斜。大力宣传农业科技人员的先进事迹,提高科技成果的奖励标准,表彰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农业科技工作者。努力提高农业科技人员尤其是基层农业科技人员的待遇,完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保障农业科技事业顺利发展,不断提高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能力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