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审计厅(局):
为了提高县级审计局长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通过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审计工作的指导,根据审计署2005年度培训计划,今年将举办一期县级审计局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部分在职县级审计局长。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由原计划的2005年9月推迟为10月21日至10月30日,10月20日报到。
培训地点:审计署北京怀柔培训基地。
三、培训内容及培训方式
本期培训班开设审计理念、审计业务以及管理能力三个专题,此外还将开展经验介绍、双向交流、分组讨论等活动。
结合以上培训内容,采取集中学习与分组活动等方式,运用课堂讲授、经验交流等手段,着力于发挥学员能动性,加强相互间交流,以更好地实现培训效果。
培训结束前,每位学员需围绕给定主题自定题目,提交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学习体会,经专家评阅后,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作为培训成绩。优秀学习体会将汇编成册。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审计厅(局)按分配的名额(见附件1)确定参加培训人员,确定后原则上不要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通过省(区、市)审计厅(局)人事教育处向审计署人事教育司教育职称处提交书面请假申请。
(二)请各省(区、市)审计厅(局)根据各县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和特色,统一协调,安排参加培训的每位县级审计局长围绕以下专题之一,结合本局审计工作实际,撰写交流材料(不多于5000字):
1.效益审计
2.计算机审计
3.专项审计调查
4.经济责任审计
5.财政审计
6.投资审计
7.审计业务管理
8.审计机关管理
请各省(区、市)审计厅(局)人事教育处将交流材料的电子版汇总后,于9月31日以前,统一发电子邮件至zdz01@sohu.com。
(三)请参加培训人员填写《审计署2005年度县级审计局长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2),并由各省(区、市)审计厅(局)人事教育处统一于9月31日前传真至审计署审计干部培训中心培训处。
(四)培训期间勿带家属及陪同人员。
(五)培训期间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由审计署统一负责,差旅费自理。
(六)乘坐飞机报到的,请将航班号及抵达时间提前通知华审宾馆(010—68331188),以便安排接机;乘坐火车报到的,请于10月20日下午3时在华审宾馆统一乘车。
(七)本次培训由审计署人事教育司负责管理,审计干部培训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审计署人事教育司联系人:侯 凡、梁 晶
联系电话:010—68301480、68301461
审计干部培训中心联系人:弟向京、李 蔚
联系电话:010—68309156(兼传真)、68309155
附件:1.审计署2005年度县级审计局长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审计署2005年度县级审计局长培训班报名表
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