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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5年度汕头市本级社会福利基金使用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发行福利彩票,筹集彩票公益金,是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一项特殊政策,体现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特点。为加强对社会福利基金的管理,提高福利基金使用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根据2006年6月14日汕头市社会福利基金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会议精神,现将2005年度汕头市本级福利基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有关情况通报 如下:
  2005年汕头市安排使用市本级福利基金1188.21万元,重点资助为老年人、弃婴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的55个福利事业项目。
  一、资助“敬老福星工程”建设项目324万元。其中资助13所敬老院建设166万元,资助2004年度因调整项目而追加资助10所敬老院建设128万元,重点扶持2所敬老院建设30万元。
  二、资助市福利院及金平、濠江、潮阳区福利院(包括儿童院、光荣院)和福利一、二、三厂以及残疾职工培训费等8个社会福利事业项目170万元。
  三、资助社区建设项目110.21万元。
  (一)补助金平、龙湖、濠江区123个街道以及社区“星光老年之家”后续运营管理经费17.22万元;
  (二)资助军休老干部活动中心配套及濠江区河浦街道肚桥社区老年人活动室建设40万元;
  (三)补助金平区6个街道开展创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工作以及完善东方街道“星光老年之家”设施建设35万元;
  (四)开展援建257个社区图书室活动17.99万元。
  四、支持“明天计划”30万元,资助34名已手术残疾弃婴童手术、护理、交通及营养康复费用。
  五、资助残疾人事业244万元。其中100万元用于市特教学校建设,15万元用于市残疾人文体中心,同时资助濠江、澄海以及潮阳区金浦街道残疾人活动中心配套各10万元,为残疾人改造危房75万元,安居工程配套14万元。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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