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物价局:
你局《天津雍阳英华学校关于收取学杂费的呈请》(津武价[2003]10号)和《天津雍阳英华学校关于收取住宿费的呈请》(津武价[2003]11号)收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总公司投资举办的雍阳英华学校,符合民办教育“四独立”的要求。经研究,现将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雍阳英华学校试行学杂费标准为:初中每生每学年8000元,高中每生每学年15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
二、学校为学生代收代办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除此之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三、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接此文件后,请通知雍阳英华学校到你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
四、上述试行收费标准自2003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在此期间,你局应定期对该校教育成本进行监审。并做好对该校教育收费的管理、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