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规划(计划、财务)司(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适应投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以及后评价工作,根据国家发改投资[2003]1357号文和建设部建标[2004]43号文的安排,经商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同意,定于2005年12月2日召开《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05年12月2日,会期半天,上午9时开会。
会议地点:银龙苑宾馆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甲5号,电话:68351166)
二、会议内容
1、讨论《<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编制工作进度;
2、落实成立编制工作机构组。
三、会议代表
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关司局、行业协会和有关国有大型企业的代表各一人,详见附件。
四、联系人
联 系 人:刘咏,朱洪
联系电话:010-58934017,
传真:010-58933304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会议代表名单
部门、单位 名额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管理局 1 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局 1人
公安部消防局 1人
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1人
文化部计划财务司 1人
科学技术部发展计划司 1人
交通部综合规划司、公路司、水运司 各1人
铁道部发展规划司 1人
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 1人
农业部发展规划司 1人
民政部财务司 1人
教育部规划发展司 1人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综合计划处 1人
司法部计财装备司 1人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1人
卫生部规划财务司 1人
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 1人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经济司 1人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机场司 1人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 1人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计划财务司 1人
国家林业局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司 1人
国家海洋局办公室(财务司) 1人
国家邮政局计划财务司 1人
国家航天局综合计划司 1人
国家粮食局粮食行政管理司 1人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资产财务部 1人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综合业务部 1人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行业工作部 1人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财务资产部 1人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行业协调部 1人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1人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1人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1人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 1人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发展计划部 1人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计划部 1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 1人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 1人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计划部 1人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1人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输电监管部 1人
附件二
《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发改委投资[2003]1357号文和建设部建标[2004]43号文的安排,拟编制《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如下:
一、现状和存在问题
建设项目的技术评价、经济评价、社会评价和环境评价共同构成了项目评价体系。
为了做好可行性研究与项目评价工作,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根据原国家计委和建设部的要求,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在编制《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的基础上,先后组织并参与完成了工业、交通、农业等20个部门和行业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实施细则编制工作,测算了150个子行业的经济评价参数,一个全面的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体系在我国初步建立,并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建设中越来越被深入广泛地应用。
1989年,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会同国家计委投资所组成专门研究小组,开始着手研究中国投资项目社会评价方法。1992年提出第一阶段研究成果,形成《中国投资项目社会评价方法》一书,该成果获国家计委93年科技进步成果奖。1997年,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立项,会同原国家计委投资所共同完成了《中国投资项目社会评价指南》,这一成果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建设项目社会评价方法与参数》一直未出台。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就整个可行性研究工作而言,呈现出许多问题:
1、不适应社会经济大环境。现行的评价方法与参数主要是在1993年《方法与参数》(第二版)的基础上编制的,十多年来中国社会经济大环境的变化使得原有的方法与参数很难适应新的环境。
2、缺乏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原来的行业经济评价实施细则主要依托于行业来完成,行业之间存在不同程度的内容重复、矛盾等问题。
3、缺乏必要的更新与协调。目前的行业方法与参数主要是行业管理,在现有的编制和管理机制下,修订的速度和频率偏低,行业和部门之间的协调性较差,不能适应当今社会日新月异的环境变化。
4、经费不足且分配低效。多年来国家对方法与参数的编制与修订一直缺乏固定经费,因此行业方法与参数工作的进展程度主要取决于行业主管部门或大企业集团的支持力度。随着国务院机构改革的进程,相当一部分行业缺少相应的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等机构,同时伴有工作经费的不足。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必要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给予必要的引导和支持,在健全工作规则的同时改进管理思路,建立《建设项目评价方法和参数专项规划》,使之与我国社会经济的改革和发展相配套,为合理配置资源,实施政府宏观调控奠定基础。
二、目的和意义
为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适应投资体制改革的需要,配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编制和实施,需要建立适合我国国情并符合国际惯例的《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专项规划》,以理顺、健全评价规则体系,为政府投资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对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投资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另外,行业或专业可以进一步明确需要,在国家的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指导下,编制适合本行业或专业项目的评价方法和参数,编制的评价方法与参数的目录和重点,便于国家发展改革部门根据专项规划,区别轻重缓急,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的资金可能,每年适当安排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的投资计划。
三、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原则,以全面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以自主创新为基础,以完善市场经济结构、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为导向,突出体现政府在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在社会主义法制的框架内,积极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建立适合我国国情并符合国际惯例的《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专项规划》,为政府合理安排投资提供科学依据,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四、工作内容与成果
拟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02)中的行业分类,结合2005年《政府核准目录》,研究表1所列12个门类行业(包括了75个大类)中,哪些行业或专业应该在国家总的评价方法指导下,编制适合本行业或专业项目的评价方法和参数,其中每个门类行业又应根据不同情况进一步细分成若干子行业。
表1 拟研究的行业门类
门类代码 类别名称
A 农、林、牧、渔业
B 采矿业
C 制造业
D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 建筑业
F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G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H 房地产业
I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J 教育
K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L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最终成果拟形成《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专项规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批准发布,在全国范围内施行。
五、组织形式
次编制工作设立领导委员会、综合协调组以及编制工作组三层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框图如下:
领导委员会
综合协调组
编制工作组
编制工作组织机构框图
(一)编制工作领导委员会
主任:由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和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有关领导担任;
成员:由投资司、标准定额司、标准定额所以及国务院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大型国有企业的同志担任。
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起草委员会文件,执行委员会决议等日常工作。秘书长由标准定额所相关领导担任。
(二)综合协调组
组长:由国内项目评价领域的权威专家担任,负责编制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决策与把关工作;
成员:由国内项目评价领域的相关专家以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的相关同志担任。
(三)编制工作组
组长: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相关同志担任,负责具体协调编制工作;
成员:
1、建设部标准定额所参数处、可行性研究处相关人员,负责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案的起草及最后的统稿和报批等手续;
2、国务院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大型国有企业推荐的行业代表各2-3名,负责本部门或行业的有关内容的编写起草,以及不同行业间的讨论协调。
六、工作形式
本次编制工作,采取集中与分散工作相结合的工作形式,定期与不定期讨论相结合,力求尽快完成任务。
七、进度计划
进度目标:2006年六月底前完成起草、修改、审查及报批工作。
(一)项目启动
2005年12月上旬,标准定额司商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同意,邀请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关司局、行业协会和有关国有大型企业的代表,召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会议,明确《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意义和指导思想,落实编制工作任务,讨论、完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进度。
(二)成立综合组和编制组
2005年12月中旬,落实人员,成立综合组和编制组,收集资料,拟定编制工作大纲。
(三)集中工作,完成初稿
2005年12月-2006年1月,在资料收集和已拟定编制工作大纲的基础上,组织编制组人员集中工作,编写完成《专项规划》初稿。
(四)完成征求意见稿
2006年2月-3月,编制组在小范围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第二次集中工作,针对初稿进行研讨并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五)完成送审稿
2006年4-5月,广泛公开征求意见,针对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形成送审稿。
(六)完成报批稿
2006年6月,召开审查会,并针对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形成报批稿。
(七)完成报批工作
2006年7月,完成报批工作。
八、编制工作基本要求
为了便于《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规划编制的基本要求及本规划的特殊性,现提出规划的编制要求如下:
(一)适合实际需要,又能满足未来发展
第一,适应投资体制改革的需要,有利于推进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的编修体制、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的改革,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第二,有利于满足专项规划的发展、推广与运用,有利于发挥专项规划对行业评价方法与参数体系的指导作用,有利于推进行业评价方法与参数的具体工作。
第三,以系统的方法编制规划,做到规划体系的结构优化、数量合理、层次分明、分类明确、协调配套,形成科学的有机整体。
第四,根据评价活动的同质性原则对行业进行划分和选取,即每个行业类别都是按照其特点进行划分,尽量争取在专项规划与行业方法与参数细则的运作上做到权责明确、管理统一。
(二)符合统一的格式与分类要求
第一,行业分类的基本单位及行业归属的确定:
本专项规划中行业分类的基本单位是最同质的项目活动,当某类最细分下的行业只有一个项目单位时,这个项目单位就代表其行业分类的基本单位。最终,按项目的同质性确定其行业归属。
第二,门类划分:
本专项规划最终把有关行业划分为门类、大类、中类、和小类四级。前后门类之间是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具有同质性的小类属于同一中类,具有同质性的种类属于同一大类,属于同质性的大类则属于同一门类。
第三,编码方法:
本专项规划采用线分类法和分层次编码方法。门类采用英文字母编码。大、中、小类采用阿拉伯数字依据等级制和完全十进制进行编码,用三层四类阿拉伯数字表示。大类代码由前两位数字组成,从01开始依据大类分类体系的排列次序按升序赋码;中类代码由前三位数字组成,第三位为中类的顺序码;小类代码由四位数字组成,第四位为小类的顺序码。中、小类的顺序码分别从1开始,按升序排列,一般最多到9;当个别中类的小类数目超过9个时,则采用增加一位码的方法,后两位码均为小类的顺序码;当大类或中类不再细分,则它们后面的代码补'0'直到第四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