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重庆市主城区西彭组团J标准分区(陶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渝规文(2006)7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主城区西彭组团J标准分区陶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位于九龙坡区陶家镇行政区域范围内。东以白彭路以东黄家堡为界,南以大溪河为界,西以中环线延长线为界,北以九龙工业园C区南部边界为界。同意其规划功能以居住及公共配套设施为主,以工业用地为辅。
二、同意该规划确定的总用地面积192.11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187.57公顷(含居住用地69.05公顷、公共设施用地21.50公顷、工业用地31.28公顷、道路广场用地32.77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2.59公顷、绿化用地30.38公顷)、其他用地4.54公顷;规划居住人口为2.2万—2.5万人。
三、在下一阶段规划设计中,要根据该规划确定的各项技术指标、资源环境优势编制专业规划,进一步优化用地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有效配置城市空间资源,充分发挥国有土地的使用价值;保证公共设施、道路、公用设施、绿化用地,合理安排公园及城市建设用地;结合主城区综合交通规划,分级布置道路及步行系统,注重规划地块与外部道路及轨道交通控制线的衔接。按照有关技术规定落实电力、电信、给排水、燃气等管线走廊;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按照我市有关规定进行具体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加强对大溪河流域的保护,划定铜罐驿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区内“三废”必须组织达标排放,把该标准分区建设成为以居住及公共配套设施为主、以部分工业用地为辅的城镇综合区。
四、严格执行本批复。请你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保证各项规划要求得到落实。若需变动,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