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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北京京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市[2005]77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京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此复。
二○○五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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