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政府、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9月13日以来,本市连续发生多起因食用猪内脏、猪肉导致的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据不完全统计,出现瘦肉精中毒症状到医院就诊的人数已达300多人次,涉及到9个区。市领导对此突发事件高度重视,要求各市场监管部门以此事件为戒,食监、工商、质监、农委、动物检疫检验等部门共同协作,对市场中含有瘦肉精的肉品开展严厉清查,对流通渠道进行严格封堵,对涉及违规销售的中毒事件进行严肃查处,以确保国庆前后的市场安全。为进一步加强肉制品安全管理,切实做好预防瘦肉精食物中毒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由浦东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责令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中涉嫌出售含瘦肉精猪肉的摊位立即停业整顿,停止一切销售行为。
二、相关区县要求相关市场涉嫌销售含瘦肉精肉制品的经营者立即组织召回已售出的猪肉。
三、市农委加强市境道口管理,从今天开始,全面禁止浙江省海盐县牲畜屠宰加工厂的猪肉进入上海市场。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禁止生产经营浙江省海盐县牲畜屠宰加工厂的猪肉。
四、各级政府加强对辖区内各类食品批发市场的管理。切实加强场内肉制品监管,对猪肉全面进行瘦肉精检测,一旦发现猪肉含有瘦肉精,立即进行销毁处理。
五、市经委加快推进各类屠宰场、批发市场的场场对接,督促企业做好溯源工作,确保进沪猪肉的安全。
六、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屠宰场、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的猪肉及其内脏进行索证和肉品卫生检查,并对猪肉、肝、肾、肺开展“瘦肉精”快速检测。
七、各级工商部门加强对各类市场的管理,落实索证、索票等制度,查处无照食品经营单位,督促经营者守法、规范、诚信经营。
八、各区县立即向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集体食堂发出食品安全预警通报。各集体伙食单位要到正规的有证有照食品经营企业购买有凭证的肉制品,防止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