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新材料、新能源专项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继续组织实施新材料等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5]2876号)的有关要求,我委现组织申报2006年新材料、新能源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划,符合国家专项通知中的重点领域要求,具备一定的产业化基础,能够产生较好的示范作用。申报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二、请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在严格筛选的基础上,认真组织项目单位申报,在3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汇总评审:
  1.区县发改委上报文件
  2.项目申报简表(可在相关链接中下载)
  3.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继续组织实施新材料等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5]2876号)附件中的格式要求编写。)
  4.项目简介(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以上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九份,项目简表、资金申请报告和项目简介需另附电子版软盘或光盘两份。
  三、3月11日-3月20日我委将委托投资北京公司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优秀项目。
  四、各区县发改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可与我委高技术处项目主管人员进行沟通,不接待项目申报企业的单独汇报。
  五、项目申报材料将不退回给项目单位。
  联系人:
  北京市发改委高技术处  尹宏文 66415588-0216
  电子信箱:yinhw@bjpc.gov.cn
  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  于 江 66410700-31
  电子信箱:yujiang@bjinvest.gov.cn
  北京市发改委高技术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天银大厦C东座311室
  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天银大厦A西座7层
 
市发改委高技术处
2006年1月11日
 
附件: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申报简表
项目编号*(由我委填写)
所属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化专项名称
企业基本信息 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
(2)注册地址
(3)注册资金
(4)组织形式 □国有控股  □股份有限  □股份合作  □有限责任□集体    □合伙    □中外合资  □外商独资□私营    □个体    □其它
(5)股权结构
(6)法定代表人
(7)总资产
(8)实收资本
(9)负债
主营业务描述 (10)产品/服务(不超过300字)
(11)市场(不超过300字)
经营与财务情况 过去两年发生 未来两年预测
2004 2005 2006 2007
(12)销售收入
(13)净利润
(14)上缴税金
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
(2)项目建设地点
(3)项目建设起止年限 年   月   至    年   月
(4)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5)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不超过500字)
(6)技术成果及知识产权情况(不超过300字)
(7)项目主要人员情况(最多列3人,不超过500字)
项目资金信息 (1)项目总投资
[A]固定资产投资
[B]铺底流动资金
(2)项目资金来源
[A]企业自有资金
[B]固定资产银行贷款
[C]流动资产银行贷款
[D]其它资金来源
[E]申请政府资金支持
(3)项目经济效益
[A]新增销售收入
[B]新增利润
[C]新增税金
[D]新增创汇
[E]投资利润率
[F]投资利税率
[G]内部收益率
[H]投资回收期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座机):
联系地址及邮编:
电  子 邮 箱:             填表日期: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