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市肿瘤医院新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5]490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市肿瘤医院新建普通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新建大楼三、四人间227张床,床位费37.5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新建大楼6人间90张床,床位费27.5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中西医结合病房双人间4张床,床位费60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中西医结合病房三、四人间22张床,床位费27.5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按照患者自愿的原则可收取陪床费,收费标准为10元/床日。
上述收费标准自2006年1月5日起执行。
天津市物价局
二○○六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