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市肿瘤医院新建病房收费标准的复函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市肿瘤医院新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5]490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市肿瘤医院新建普通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新建大楼三、四人间227张床,床位费37.5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新建大楼6人间90张床,床位费27.5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中西医结合病房双人间4张床,床位费60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中西医结合病房三、四人间22张床,床位费27.5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按照患者自愿的原则可收取陪床费,收费标准为10元/床日。 
  上述收费标准自2006年1月5日起执行。 


 
 
天津市物价局 
二○○六年一月四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