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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关于如何计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复函
总参装甲兵工厂管理局政治处:
  你处1991年10月5日关于“以工代干”工作年限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中如何计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来函收悉,现答复如下:
  转干前“以工代干”的年限可以计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但不能作为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时间对待,只有干部身份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并履行岗位职责的年限才是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时间。这与先工作后取得学历不能把先工作的时间计算(或折算)成为取得学历后的工作时间情况相似。虽然“以工代干”“以工代技”的问题主要发生在企业,但企事业应一样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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