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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额储蓄不分在城市或农村推行应一律保本保值的指示

主送:各区行、华北各分行
  为适应目前情况,消除储户对物价之顾虑。并保证各地任务之顺利完成起见,兹特决定定额储蓄不分城市及农村,一律保本保值,所有应行变更及补充各点指示如下:
  一、存取:存入时注明当日折实单位牌价,存满十五天后支取者,按原存货币或按折实计算,由存户任择;存入不满十五天支取者,按原存货币付给。

  二、计息:
   1.存入不满七天支取者,概不计息。
   2.存满七天以上,不满一个月,按活期存折储蓄利率计息。
   3.存满一个月以上,每十天为一计息期,其不满十天之零头天数不计利息(如存满一个月零九天,只计一个月利息,一个月零十二天,只计一个月零十天利息)。
  利率按实际存满整月数为标准(如存满一个月零十天,按一个月利率计算全部利息,余类推)。

  三、折实支取:按折实支付时,按支取日牌价,不论存期长短,一律按月息一分计息。

  四、转期续存:存满一年后,如需续存,须来行换领新存单;否则本行即代储户选择有利办法(按折实或货币)计出本息,按货币暂存不另计息。

  五、兑付:此项存单只限在原存储处兑付。
  以上各点,不论城市农村统希遵照办理,至储蓄会议中拟订的农村储蓄章则办法,不再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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