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刘某某,女,1972年7月2鋈海搴衽。难。沧瞻』淌蚬卣橇虺フo河村X组X号。身份证号码:x。
委托代理人:庄敏,安徽浍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郭某某,男,1966年8月2鋈海搴衽。沧瞻』淌蚬卣橇虺フ觨搴ゴo河小学东侧。身份证号码:x。
委托代理人:张某甲,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无业,高中文化,住(略)。
第三人:张某乙,男,1971年7月鋈海搴衽。沧瞻』淌蚬卣橇虺フo河村X组X-X号。身份证号码:x。
原告刘某某诉被告郭某某、第三人张某乙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庄敏、被告郭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张某甲、第三人张某乙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