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吴某某,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市民,现住(略)。
委托代理人梁某某,男,市民,住(略),系原告吴某某丈夫。
被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住所地安阳市龙安区文峰大道西段。组织机构代码:x-6。
负责人傅某某,该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