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
刑事司法管轄權
判刑上訴許可申請
刑事上訴案件2006年第344號
(原區域法院刑事案件2006年第27號)
__________________
答辯人香港特別行政區
及
第一被告人陳某(CHANWAH)
第二被告人張某(CHEUNGYANYAU)
第四被告人高軍(KOKWAN)
__________________
主審法官: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張某祐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楊振權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袁家寧
聆訊日期:2007年12月19日
判案日期:2007年12月19日
判案理由書日期:2008年1月21日
勘誤
由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張某祐,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楊振權及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袁家寧於2008年1月21日就上述案件頒下的判案理由書內有以下更正,敬請留意。
“第1頁R行與S行之間的“判案理由書日期:2007年1月21日”實為“判案理由書日期:2008年1月21日”。”
上訴法庭法官楊振權書記李嘉敏
日期:200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