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X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12)郴北执字第X号
王某、李某:
本院于2012年5月22日立案执行的你们与郴州市X村XX组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案,已于2012年6月13日结案。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