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松生谢富财谢彦荣:
谢松生与谢富财,谢彦荣劳动纠纷一案,本院根据申请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根据隆回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隆劳仲裁字(2002)第X号仲裁裁决书所确定的内容自愿达成和解履行协议,被执行人谢富财,谢彦荣已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之规定,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0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