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沈某某,女,住(略)。
被告孙某,女,年籍不详,汉族,现羁押在上海市虹口区看守所。
被告王某某,男,汉族,住(略)。
委托代理人毛某某,上海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沈某某诉被告孙某、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告孙某因涉嫌诈骗,现尚在侦查阶段,目前羁押在上海市虹口区看守所,故无法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
审判长吴建平
审判员顾惠群
代理审判员罗静文
书记员唐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