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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钦州中心支公司诉卢某丙、卢某丁、梁某、李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钦州中心支公司。

负责人苏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冯某某。

委托代理人欧某。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卢某丙。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卢某丁。

法定代理人卢某丙,系卢某丁的父亲。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梁某。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某。

上述四被上诉人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廖东华。

原审被告雷某。

原审被告陆某。

上述两原审被告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周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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