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女,系本案的被害人。
诉讼代理人刘国杰,河南群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胡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农民,住(略)。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10年8月4日被登封市公安局监视居住,同年8月7日被刑事拘留,8月20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登封市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