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商洛市X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乔某,局长。
被执行人侯某,男,47岁,汉族,农民,住(略)。
申请执行人商洛市X区分局于2011年2月1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其商政国土分局监发(2010)X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本院于2011年2月14日受理。经本院审查认为,商洛市X区分局商政国土分局监发(2010)X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应予强制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强制执行商洛市X区分局商政国土分局监发(2010)X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
审判长吕麟玉
审判员王慧
审判员卢晓明
二O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书记员程迎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