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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大刑初字第114号被告人曾某、曹永华、罗雄故意伤害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略)X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曾某,男,X年X月X日出生于(略),汉族,大专文化,住(略)。2011年5月17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监视居住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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