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吕某:
周某与吕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立案执行后,双方当事人根据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0)隆法民二初字第X号民事调解书,于2011年3月2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并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之规定,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