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申某:
关于刘某申某执行申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立案执行后,双方当事人根据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0)邵中经终字第X号民事调解书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申某已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的规定,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