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周日应诉被告中方县X乡人民政府、第三人周才礼行政处理决定一案,中方县人民法院报请本院指定管辖。本院经审查认为,为保证本案及时公正审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二)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洪江市人民法院管辖。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