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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再审人曾某锭与被申请人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1)郴民再终字第X号

申请再审人(原审原告):曾某,男,汉族,湖南省宜章县人,农民,住(略)。

委托代理人:曾某,男,汉族,湖南省宜章县人,无业,住(略)。

被申请人(原审被告):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住所地:湖南省郴州市X区罗家井X号。

法定代表人:黄某,该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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