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1)郴民再终字第X号
申请再审人(原审原告):曾某,男,汉族,湖南省宜章县人,农民,住(略)。
委托代理人:曾某,男,汉族,湖南省宜章县人,无业,住(略)。
被申请人(原审被告):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住所地:湖南省郴州市X区罗家井X号。
法定代表人:黄某,该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