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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何某与被执行人朱某、张某承揽合同纠纷执行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邵阳市北塔区法院

何某、朱某、张某:

关于你们承揽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于2011年9月21日立案执行,经本院执行,双方自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张某已按照(2011)北民二初字第X号民事调解书的内容全部履行了义务,本案执行结束。

特此通知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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