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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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某某与邵阳市东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刘某某债权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邵阳市双清区法院

原告肖某某,男。

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许祥富,湖南富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邵阳市东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邵阳市轻纺市场C栋X单元X号。

法定代表人刘某某,系该公司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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