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原审被告)武某某,女,汉族,X年X月X日出生,住(略)。
上诉人(原审被告)苏某某,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住(略)。
以上二上诉人的委托代理人程某某,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住河南省上蔡县X乡政府家属院。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赵某某,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住(略)。
委托代理人赵某刚,河南北纬(略)事务所(略)。
原审被告郭某,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住(略)。
上诉人武某某,苏某某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10)驿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武某某,苏某某的委托代理人程某某,被上诉人赵某某的委托代理人赵某刚,原审被告郭某到庭参加诉讼。
本院认为,原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10)驿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驻马店市驿城人民法院重审。
审判长刘俊波
审判员翟贺年
审判员李全章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马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