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钟某姚某法定继承纠纷
当事人:   法官:   文号: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原告钟某

原告钟某

被告姚某

被告姚某

被告姚某

被告姚某

案由法定继承纠纷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上海市X村X号X室房屋归原告钟某所有,房屋剩余贷款由原告钟某负责偿还,原告钟某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被告姚某、姚某、姚某、姚某房屋折价款人民币16万元。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x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5800元,由原告钟某自愿承担。

本案房屋评估费人民币3542元,由被告姚某、姚某、姚某、姚某自愿承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陆敏

审判员王飞

代理审判员王宜兰

书记员王健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