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原告刘XX诉被告施XX、陈XX民间借贷纠纷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本院2010年9月14日对原告刘XX诉被告施XX、陈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0)浦民一(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

该判决书第1页第9行、第11行“伏胜南路”应为优胜南路。

审判长谷丽云

审判员谢辉东

代理审判员陆炳文

书记员李超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