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原审被告)马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略)-ll号楼。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罗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略)。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朱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略)。
上诉人马某某、罗某某与朱某某拖欠工程款纠纷一案,不服栾川县人民法院(2009)栾法民二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上诉人马某某、罗某某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预交诉讼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收费办法)》的有关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孙世良
审判员:曹园
代审判员:杨洪
二○一○年五月九日
书记员:索青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