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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与夏邑县罗庄乡卫生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夏邑县人民法院

原告王某某,男,1957年8月出生,汉族,高中文化。

委托代理人王某春,夏邑县司法局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夏邑县X乡卫生院。

法定代表人蒋某某,系该院院长。

委托代理人何明智,金研律师集团(商丘)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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